上诉人河间市鹏睿电力器件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市泰好电气有限公司生意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3民初202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1年10月19日10时30分在第47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则,向你们布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布告宣布之日起,通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